接受他的全部-灰度社区

有人说,真心爱一个男人,就要接受他的全部。包括他好几天不洗澡,咯吱窝里的神秘汗臭,包括他当着你的面,赤脚躺在沙发上,随心所欲的放屁打嗝。

也有人说,真心爱一个城市,就是要顺带着,一起爱它的堵车、PM2.5、还有每天早晨,地铁上的亡命之行。但实际上呢,当我在一个红绿灯前,等了十几分钟,前面的车都没挪动几辆。或者,当我在公司楼下耐着性子,等了5轮电梯依然挤不上去。

我早就在心里暗骂,当初老娘真是脑子进了水,才选择来这么个城市。

光是电梯和地铁这两样,就能把姐的对C挤成对B,这还是轻的。

老海,这个快知天命的老男人。自打我们相识以来,这么多年,我还从来没见过,他放飞自我的样子。

男人有很多种方式放飞自己,可以是放纵生活,也可以是敞开心胸。

去年差不多也是这个季节,我拖着老男人去附近,另外一个城市踏青。这个城市,以小桥流水闻名,离我们不过1小时路程。

每每草长莺飞的天气,我总是觉得心里,有按奈不住的悸动。这大概是字母圈的人的痛苦所在,有太多太多东西,能无形中让我们小鹿乱撞,继而一发不可收拾。

在古镇的老街上慢慢游走,想象几百年前,或许有同样心事满满的女人,也在同一片砖瓦上踏过,我的内心,就能获得无比的宁静,还有说不出的畅快。

就像在床上把老男人征服,只需一个小小的动作,就能让身下的人神情大变。我也会想象,当初在同样位置的另一个女人,是怀着怎样的心情,选择离开他的。

老城和老男人别无二致,我一度认为,也许因为自己是个传统型女人,才会喜欢有年代感的东西。

那天老海穿了一整套的运动装备,我带了不少女人随身用的东西,通通装在一个大号的蓝色手包里,下了车,包就被老男人主动揽去。

是这样的,独行的女人,倘若两手空空,就会显得有些凄凉。但如果身后跟了同行的男人,且男人身上,背了个明显不搭的女士包包,那空手的女人,就会显得幸福满满。

我背着手,在小镇里四处穿插走动,毫无方向,老男人提了包,也信手跟着我,两人都沉默寡言。

在一个一人宽的小巷子前面,我犹豫要不要进去。巷子里黑漆漆,墙两边有厚厚的青苔,但远处能看到光亮,里面说不定,藏了没有对外开放的老建筑。

我回头看向老海,朝巷子口努力努嘴角,问他的意思。

老男人二话不说,把包包的两根手提袋,分别穿过胳膊,再绕到身后,手包瞬间变成了背包。我不得不佩服,这个时候,老海首先想到的是保护我的包。这个蓝色的小包,还是去年生日,圈里的某个男人送的,老海知道包的来历,但从来没有提起过。

老男人主动上前,打头阵开荒。

小兔在某一段时间,疯狂迷恋一个瘦高个男人,差不多要把对方榨成人干。我非常好奇这女人怎么忽然性情大变,喜欢上了排骨型。后来小兔告诉我,这个瘦高个的男人,游戏里是个强力T,带她打本开荒,任劳任怨,从没嫌弃过小兔的毒奶,这一来二去,刚好距离又不是很远,两人也就勾搭上了。

只是后来排骨男即将考研,竟然把游戏账号卖掉了,小兔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踹掉了他。

我一直怀疑,这男人卖掉账号,是不是故意的。

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自由故,两者皆可抛。敢于和字母圈的人在一起的男人,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,还有没日没夜的,窒息感。那些崇尚性是多么美好的小男人们,是当真没有尝试过,被掏空后,躺在床上即将窒息的感觉。

作为女人,我承认,自己也没有经历过,但见得多了,也就能感受其中的痛苦了。

老海侧了身子,从后面伸出手,拉着我在巷子里慢慢走。本应该是大白天,往里没走几步,周围很快就变的阴森森起来。两边墙上的苔藓,越来越浓密,颜色也变的越来越深。某种不明的液体,顺着整块整块的苔藓,慢慢滴落,凑近了,偶尔能听到液体滴答下落的声音。

也许这地方的声音,已经几十年没人听过了。

用力抓住前方老男人的手,手心止不住的出汗,我说,老家伙,说真的 ,你怕不怕?

老男人头也不回,用力握紧我的手,别担心,有我在呢。

曾经还有一个男人,对我也说过同样的话。

那是一个周末的午后,不需要上学。他偷偷骑了家里的摩托,载我去邻县,做坏事。

我和他说,去陌生的地方,能免除很多后顾之忧,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。可能我和男人在一起,多疑又敏感的性格,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悄悄养成。在今天我依然庆幸,朋友一个接一个离去,这个习惯,却让我独善其身。

我答应过他,在那天把自己交出去。

红底白字的塑料灯箱招牌,老式宾馆,木头楼梯年久失修,踩上去吱呀呀的响。他先进去开好了房,下楼告诉我房间号又先回去。

我踮脚踩着黑黑的地毯,慢慢的走,敲门,进去。房间角落的墙皮泛黄,或者稍微有点震动,就会大片大片的剥落下来。

我经常想一个问题,为什么十七八岁的年纪,年轻的身体大多瘦弱不堪,薄薄的皮肤下面,尽是骨头嶙峋。直到近几年我才想清楚,一定是大脑先充实起来,装满人世间的情欲和痛苦,身体才能慢慢吸收额外的养分,变的不再干瘪枯槁。

床单上,有各种可疑的斑斑点点,我尽量找了个,看起来干净的地方躺下去。

他颤抖着褪去我寒酸的衣衫,没有体香,也没有化妆品香,有的只是廉价洗衣粉的苦味。

我用双手抱住他的脸颊,盯着眼睛问他,你怕不怕。

他的喘息声越来越粗,一下子紧紧把我抱住,重重的咽了口水,别担心,有我在呢。

确实是这样,人最大的恐惧,永远都不是即将面临的某样东西,而是恐惧本身。因为没经历过,因为不了解,所以才会怕。每一个女人,这辈子都得经历一次这样的恐惧,从来没有例外。

可笑的是,这最恐惧的东西,日后会变成,女人快乐的源泉。

两人艰难的走出巷口,里面有个五米见方的小院子,堆了厚厚一层枯草,再无其他。或许这周围几个院子的主人,早就忘了巷口里,还藏着一方小天地。

那个瘦骨嶙峋的小男人,终于去了从没有人到达过的地方,兴奋的骑着摩托,在回家的小路上,忘我到左右摇摆。但那段短短的路程,我只能用力的抱紧他,看着远方血红的夕阳,徐徐落下,点燃漫山遍野的油菜花。

老海找了个台阶坐下,示意我也坐过去。地上的枯草相当厚实,踩上去咔嚓咔嚓,和走在雪地上感受相当,很有趣。重点是,这个地方,根本不可能有人进来。

我走过帮老海取下身后的包,轻轻放在腿上,呐,打开吧,看看我都带了什么。

老男人凑过来,拉开拉链,噗嗤一声,笑的上气不接下气,边笑边说,哎呀,我说怎么这么重。

说完脸色红扑扑的,这在老男人身上,可极为少见。

大概这就是野外踏青的魅力吧。人满为患的旅游古镇,没人去的地方,哪里有那么容易找哟。

男人的兴奋能持续多久呢?

我曾经认为,能持续一辈子,或者,十年也可以,再不济,一年也行。

两个月以后,他牵了另一个女孩的手,在校门口的宾馆被我堵住。 我很难相信,自己托付了第一次的男人,竟是个人渣,跟着他的女孩,个子不高,胖胖的,像个肉做的精灵球。

分手来的如此简单直接,败给了精灵球,我认了,真的。

只是,我依然忘不了,那个男人,分手时说的话。

挣脱了精灵球,他举起双手,几乎用尽全身力气向我嘶吼,你知不知道!!每次!每次你都要跑那么远开房!!你知道那要浪费我多少汽油钱吗!?你懂吗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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